返回首页>>

西安交通大学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实施办法

来源:
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
最后修订:
2013-06-19

       第一条 为倡导学术正气,杜绝学术不正之风,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,严肃处理学术作假或不端行为,推进建立良好的学风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      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注册的研究生(含学历教育研究生、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及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、博士学位人员)。
      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术行为是指研究生从事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撰写,及以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名义发表学术论文、报告、设计等活动。
      第四条 学校应加强学术诚信建设,持续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等活动。
      第五条 研究生应遵守社会公德,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。

查看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