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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

来源:
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
最后修订:
2014-08-28

       第一章 总 则
      第一条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加强医学科研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修养,预防科研不端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规范。
      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的医学科研包括: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、中医学、药学、护理学、计划生育等领域所开展的研究。
      第三条 医学科研人员应当遵守本规范,追求真理、实事求是,遵循科研伦理准则,尊重同行及其劳动,防止急功近利、浮躁浮夸,自觉抵制科研不端行为。
      所有开展医学科研工作的机构均应当遵守本规范,加强教育培训和制度建设,倡导学术民主,净化学术环境。
      第四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本规范,加强对医学科研诚信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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